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江东船厂3万吨级船台滑道及舾装码头技术改造工程环评信息二次公示材料
为贯彻落实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拟通过公示实现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中。
一、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江东船厂
拟建地: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江东船厂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阮建荣
联系电话: 0553-3938800
二、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所在地:合肥市长江西路10号
联系人:方云祥
联系电话:0551-2849987, 邮编:210042
三、 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江东船厂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作为国内最先步入国际市场的老船厂之一,近年来企业发展很快。目前,企业订单已排至2010年,但由于目前厂内只有一座船台滑道,企业生产能力受到了很大制约。为适应市场需求,抓住良好机遇,提高企业竞争力,江东船厂拟制约企业生产能力的关键部位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具体为新建一座3万吨级纵向船台滑道同时改扩建一座舾装码头。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次工程本身为建造船台滑道和舾装码头,工程本身对环境造船的影响相对较小,主要影响为由于本次工程导致整个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进而导致厂内其他部门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污染物的种类和类型和改扩建之前没有变化。企业主要的污染物为废气(预处理车间二甲苯、粉尘,分段建造场的焊接烟尘等)和噪声(预处理车间、分段建造场、各种机械设备发出的噪声等);本项目有一定量的废水产生,但废水中污染物类型比较简单,无有毒成分,排往城市污水管道。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通过对粉尘安装袋式除尘系统,对喷涂漆雾采用漆雾滤纸系统和通风等措施进行废气处理,经过处理减轻了对大气的影响。通过设置废水接管城市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可以有效的处理废水。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选址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江东船厂厂内,符合长江岸线总体规划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厂址周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本项目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本报告书认为,在建设单位采取并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杜绝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
(1)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治理措施,确保该项目的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
(2)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期环境管理合同,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3)推行清洁生产,在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进行污染防治,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废水及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尽可能减轻项目建设对公众及环境的影响。
(4)适时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承诺遵守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承诺持续改进和预防污染。通过建立一个文件化、程序化、系统化的环境管理体系,来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改进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
七、公众可在本公示公布一周内向企业或环评单位提出建议或索取更详细的信息,具体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一、二部分。
2007-7-25